经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党委2023年4月25日第14次会议讨论决定:
杨景丽同志任东丽区住房和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党建综合科科长,免党务人事科科长职务;
张睿同志任东丽区住房和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建筑服务科科长,免综合科科长职务。
刘美娜同志任东丽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党建综合科科长,免党务人事科科长职务;
黄福军同志任东丽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工程建设服务科科长,免安全生产服务科科长职务;
霍兵源同志任东丽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公房民房服务科科长,免民房服务科科长职务;
王文斌同志任东丽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建筑安全及节能服务科科长,免公房服务科科长职务;
刘方方同志任东丽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房产运营服务一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新基建项目应用科科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刘俊岭同志任东丽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房产运营服务二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工程建设服务科科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魏东秋同志任东丽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督查及信访服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信访服务科科长职务(试用期一年);
杨可为同志任东丽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建筑安全及节能服务科副科长,免房屋安全服务科副科长职务;
张昊哲同志任东丽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房产运营服务二科副科长,免民房服务科副科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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